图书馆管理总则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校办馆的方针政策,实施国家教育部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,执行学校有关决议、规定。
二、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,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,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。
三、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。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。
四、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:
(一)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,为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;
(二)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,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;
(三)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,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、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;
(四)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,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,为社会服务。
五、本馆工作人员应职守“读者第一,服务育人”的宗旨,恪守职业道德,遵守行业规范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六、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与服务,同时应注意仪容整洁,行为礼貌,做文明读者。
七、读者在馆内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。不得将外来人员私自带入馆内,否则,工作人员有权质问并向保卫部门报告。